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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修订《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10月1日正式施行

  来源:e车网轨道交通资讯 楚天都市报 武汉地铁  发布:2020/9/30  浏览:+ 放大字体 | - 减小字体

摘 要:10月1日起,新修订《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自今年4月1日国家实施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》以来,武汉成为第一个施行新修订《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的城市。

10月1日起,新修订《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自今年4月1日国家实施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》以来,武汉成为第一个施行新修订《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的城市。

新修订《条例》对武汉轨道交通的规划、建设、运营、安全、应急及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都作了相应规定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约束性。

《条例》在提升城市服务功能,提升轨道交通建设、运营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,同时对近几年新出现破坏乘车环境、秩序以及安全的行为予以了禁止,与交通部发布的轨道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实现了有效衔接,在法规层面进一步保障了乘客的乘车体验。

文明地铁 共治共享

9月28日,“文明地铁 共治共享——《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宣贯月”启动仪式在武汉地铁洪山广场站文化角举行。

武汉地铁“文明宣传使者”周玉倩、陶金以情景剧的形式解读《条例》中乘客禁止行为、保护区管理等内容;武汉地铁执法队成员、志愿者、安检员、客运服务人员、保护区执法队员、乘客代表现场发表文明宣言,共同启动“共治共享——文明乘车宣贯月”。

活动现场,武汉地铁号召市民乘客自觉遵守条例,争做文明乘车的践行者、推动者、维护者;邀请市民乘客报名参加志愿服务、文明督导,注册“文明地铁+”小程序,利用乘坐地铁时间及时劝阻和上报不文明行为。

“希望广大市民乘客积极参与和践行《条例》,从我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:乘文明车、说文明话、做文明人。”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地铁车站现场工作人员、执法队员、姚婕志愿服务队成员、社会志愿者将加大对市民乘客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力度,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;对于不听从劝阻的,执法队将联合轨道分局依据条例进行执法惩处。

新增多项市民关注的热点禁止行为

新修订《条例》中增加了需禁止的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种类,将“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”“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、气球等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飞行器”列为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,明令禁止,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。

条例还新增禁止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、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,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平衡车、自行车,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,在车站、列车、出入口、通道内乞讨、大声喧哗或吵闹、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,擅自在车站、列车内推销、售卖产品或者服务。

据了解,新增禁止的这些不文明行为和法制条款是近年来市民关注的热点,是对社会关切和民意的响应。

去年7月,武汉地铁就向社会征集发布新版《武汉地铁文明公约》,将手机噪音、言谈轻声、有序乘车、礼让行善等文明行为列入其中,对一些“新出现”的不文明现象进行了规范。

与此同时,武汉地铁还将持续开展文明乘车督导、排队上下车宣贯、监督执法等活动,引导广大市民乘客安全出行、文明乘车。

此次《条例》施行,地铁治理、地铁文明从教育倡导层面的“软约束”,上升到法制层面的“硬约束”。武汉地铁在线网增设宣传标识,在重点站内设置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折页,多举措推动地铁文明列车稳稳向前。

文明规范千万条,自我约束是关键

目前,线网运营里程达到339公里,在建里程超过190公里,纵横交错的9条线路将武汉三镇连为一体,累计运送乘客近60亿乘次。

地铁,让地理距离变成精准的时间距离,它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同时,也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。

盼望着文明传递到地铁每一节车厢里,传递到城市的大街小巷中,让新修订《条例》能够落地见效,让相互礼让、言谈有度、和谐乘车的良好氛围蔚然成风。

编辑:郑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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